數據臺灣一年砍多少森林?從 1971 年的 1.6 萬公頃,到 2025 年的 76 公頃
戰後臺灣伐木在 1970 年代初到頂,面積高峰是 1971 年的 16,092 公頃,材積高峰是 1972 年的 1,800,163 立方公尺;1991 年禁伐天然林後一路往下,2025 年只剩 約 76 公頃、3.8 萬 m³。日治時期只查得到總量(1912–45 年 1,734 萬 m³),沒有全島逐年面積。
證據等級:A 林業主管機關一手資料/B 其他機關轉引或學位論文整理/C 非官方網站整理,只當參考。
想知道臺灣森林被砍了多少、禁伐前後差多少的人可以看這篇;要引用伐木數字、怕把不同統計混在一起的人更該看。
戰後伐木在 1970 年代初到頂
面積高峰是 1971 年,全台立木伐採 16,092 公頃。(A) 〔林業史 第六節〕
材積高峰是隔年 1972 年,1,800,163 立方公尺;那一年面積是 15,204 公頃,比 1971 年少。(A) 〔林業史 第六節〕
1960 到 1989 年,全台累計伐採 261,210 公頃。(A) 〔林業史 第六節〕 〔林業史 第三節〕
更早的 1946 到 1961 年只算政府伐木,1946 年才 528 公頃、98,285 m³,到 1960 年已經 10,339 公頃、1,221,492 m³。(A) 〔林業史 第三節〕
1991 年禁伐天然林,是往下掉的轉折點
1990 年林木皆伐 1,917 公頃、203,212 m³;1991 年禁伐天然林後,1993 年降到 575 公頃。(B,文化部轉引林業統計) 〔文化部〕
2000 年以後,天然針葉林的材積是 0。表上還有的天然林材積,只算倒木。(B) 〔文化部〕
1990 年以後的數字只算林木皆伐、不含竹林,跟 1988 年以前的「立木伐採」不是同一個口徑,所以 1988 到 1990 的落差不能全算在政策頭上。圖上這兩段刻意不連起來。
現在一年只砍約 76 公頃
2025 年森林主產物採伐面積 75.98 公頃、材積 37,696.93 m³。(A) 〔林業統計 2025 表34〕
2022 年林木皆伐是 107 公頃、44,852 m³。(B) 〔文化部〕
拿面積高峰 1971 年的 16,092 公頃來比,2025 年大約是兩百分之一;拿材積高峰 1972 年來比,大約是五十分之一。這是不同口徑硬放在一起算的粗略倍數,只能看量級。 〔第六節〕 〔表34 2025〕
1990 年以後的表分國有、公有、私有,有 ods 和 xls 可以下載。(A) 〔林業統計 表34〕
日治時期只查得到總量,沒有全島逐年面積
1912 到 1945 年,全島處分立木材積 17,340,564 m³。(A) 〔林業史 日治〕這是材積總量,沒有逐年的全島伐採面積。1943 到 1945 年的軍用材,林業史原文說「沒有紀錄可查」。
拿這個總量跟戰後比:日治 34 年合計約 1,734 萬 m³,平均一年約 51 萬;戰後 1961–1988 年全台合計約 3,304 萬 m³,平均一年約 118 萬。口徑不同(日治是處分立木材積,戰後是立木伐採),只能看量級。 〔林業史 日治〕 〔第六節〕
阿里山 1912 到 1945 年約伐採 9,773 公頃、3,469,930 m³。(A) 〔農業部〕
三大林場合計約 18,432 公頃、6,630,142 m³,這筆是 C 級,來自非官方網站整理,沒有找到官方出處對照,只當參考。(C) 〔taiwanland〕
逐年數字只在原典裡:殖產局山林課《臺灣林業統計》歷年刊、《營林所の事業》(1929–33)。三大林場 1912–41 年的逐年伐木量和搬出量,蔣亦麟 2009 年臺師大碩論的附錄二有整理。(B) 〔臺師大碩論〕數位掃描本放在哪裡,這次沒有逐一確認。
跨年代比較前,先對口徑
- 1946–1961 年是「政府伐木」,1960–1989 年是「全台」。兩張表重疊的 1961 年,薪炭材差 300(182,286 和 182,586)。 〔第三節〕 〔第六節〕
- 1990 年以後林木和竹林分開;林木面積只算皆伐,竹林面積含皆伐和擇伐。 〔文化部〕
- 1990 年以後只有「主產物採伐」口徑,和以前的「立木伐採」不一定相同。 〔表34〕
- 日治時期記的主要是「處分材積」,不是面積。 〔林業史 日治〕
- 範圍有時是臺灣地區,有時是臺閩地區(2025 年那筆是臺閩地區)。
- 1989 年不在這份資料裡;2001–2021、2023–2024 年的逐年數字在表34 歷年檔,這次沒有下載。
那怎麼辦
- 要補 2001–2021、2023–2024 年,去下載林業統計表34 的歷年檔。 〔表34〕
- 要日治時期的逐年數字,得翻《臺灣林業統計》原典,或先看臺師大碩論附錄二的三大林場整理。 〔臺師大碩論〕
- 引用「伐木高峰」時,講清楚是面積還是材積、哪一張表。
資料來源
- 台灣林業史 第六節 林產處分與作業(全台歷年立木伐採量)|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|年份未註明|證據 A
- 台灣林業史 第三節 林產管理(政府伐木 1946–1961)|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|年份未註明|證據 A
- 林業統計 表34 森林主產物採伐-按所有權分|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|1990 年以後資料|證據 A
- 林業統計 2025 表34 檔案|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|2025 年資料|證據 A
- 林業統計轉引資料(1990–2000、2022)|文化部|年份未註明|證據 B
- 台灣林業史 日治時期林產處分|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|年份未註明|證據 A
- 農業100年精華-百年林業承先啟後(阿里山伐採)|農業部|年份未註明|證據 A
- 三大林場伐採整理 history56(本次連線逾時)|taiwanland.tw|年份未註明|證據 C
- 蔣亦麟碩士論文 附錄二(本次連線逾時)|國立臺灣師範大學|2009|證據 B
數字只取自研究報告和整理好的逐年表;圖表由原始表格重畫。非官方整理。
原來 1971 年面積比 1972 年還多,常看到的「1972 年高峰」其實講的是材積。
1988 跳到 1990 那一下不能直接當成禁伐的效果,1990 以後只算皆伐、不含竹林,口徑換了。要比的話最好補 1989 和表34 的歷年檔。
以上留言是模擬討論,論點改寫自文中數字,非正式 Reddit 串。數字和證據等級請看內文與來源。